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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本公司认为,正确合理地管理和保护提供给本公司的个人姓名,住址等及其他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本公司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本公司将按照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对个人信息进行管理。

1.依法管理个人信息

本公司以严格遵守有关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及其他有关保护个人信息的法规,规章为前提,对于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为防止其被非法访问,泄露等,将努力进行正确合理且恰当的管理。

2.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除个别明示或通知,公布的情形外,仅在下列使用目的的范围内或认为与使用目的有关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 1.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其他交易管理。
  • 2.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联络及基于社会习惯的通知,致辞问候。
  • 3.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信息提供。
  • 4.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调查,分析,研究,监查。
  • 5. 统计信息的制作,匿名加工信息的解析,以及其他为本公司使用的个人信息的加工。
  • 6.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行业,团体相关人员的信息交换,联络。
  • 7. 其他与上述目的相关,附带的业务。

3.向第三方公开,提供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或被强制要求的情形外,本公司在未经本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公开,提供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如下所述,共同使用个人信息。

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的项目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管理
責任者
本公司通过本人在本公司网站中咨询而获取的信息(公司名、地址、所属部门、职位、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母公司、其国内外的子公司 请求・要求、咨询等应对 本公司
本公司通过与本人交换名片而获取的信息(公司名、地址、所属部门、职位、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母公司、其国内外的子公司 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第2项所述使用目的相关的业务通知、联络、信息共享 本公司

5.个人信息的管理

本公司对个人数据(本公司获取或想要获取的个人信息,包括本公司计划作为个人数据处理的。在本条中下同。)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发生泄露、灭失或损毁等事故。并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或外包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在《个人信息管理规则》中,对本公司采取的个人数据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具体规定。

6.个人信息的披露等请求

当本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提出披露、更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注销、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通知使用目的的请求时,本公司将按照规定的手续,确认为本人或拥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并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妥善处理。

7.咨询窗口

有关持有的个人数据的通知使用目的、披露、更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注销、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第三方提供记录的请求、有关本公司信息处理的意见、提问、安全管理措施的内容及其他咨询,请附本人身份确认资料(驾驶证、护照、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等),通过邮寄联系我们。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107-0061
东京都港区北青山2丁目5番1号
伊藤忠富隆达化工株式会社
经营企划组 经营企划部

8.本内容的修订

本公司可能会根据法律修订及其他需要,对本内容进行修订。